2005年省级机关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按专业组织报名、考试的方式。招考专业(职位)报名资格审查的原则是,专业技术性强的专业(职位)按照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对口掌握;综合管理性的专业(职位)适当从宽,相近相关专业可允许报考。200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依据在校学习专业进行资格审查;社会其他人员,依据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学历专业与招考专业(职位)不一致的,应当具有招考专业相对应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由省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核发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具体如下掌握:
一、“文秘”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社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
其他类别:考虑到文秘职位工作要求以及没有相对应的职称系列,其他类别的学历专业人员报考,须在市(地)以上报刊公开发表过作品。
二、“法律”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律类、法学类等;
三、“计算机”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
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
四、“行政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公共管理等;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人事管理、社会学、社会工作等;
五、“经济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
工业经济、 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等;
六、“财会”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等;
七、“审计”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审计学等;
八、“统计”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统计学类:统计学等;
九、“财政税务”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经济学类:财政学、金融学、税务、投资学、会计学、审计学等;
十、“城市规划” 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城市规划等;
十一、“中共党史”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共党史等;
十二、“农业经济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农业经济管理、农业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等;
十三、“金融”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金融学等;
十四、“思想政治教育”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思想政治和教育学等;
十五、“水利水电工程”招考专业(职位)
水利水电工程等;
十六、“档案”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档案学等;
十七、“汉语言文学”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
十八、“医学卫生”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预防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卫生事业管理以及同时具有公共卫生、公共事业管理文凭的专业人员等
十九、“中医”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中医学等;
二十、“环境管理”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农业生态学、管理学、经济学、生态学、综合规划、化学、经济管理、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
二十一、“旅游”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旅游管理等;
二十二、“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
二十三、“安全(生产)工程”招考专业(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安全工程等。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掌握,各市、县(市、区)可参照制定相关专业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