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市决定为72个市直机关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138名,为市直41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
11月27日召开的我市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次招录工作的实施方案、招录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划分配方案和招录公告。
会议指出,这次是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是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制度上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市委、市政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兴邯”战略、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所采取的一项战略举措。
会议强调,这次公开招录、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全市上下普遍关注的一件大事。整个招录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下进行。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做到招录条件范围、招录方法和程序、考试成绩、录用结果四公开,确保招录、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让群众放心,让社会满意。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狠抓考风考纪,坚决制止在公开招录、招聘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营私舞弊行为,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广大市民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舆论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于违反招录、招聘规定和人事纪律的人和事,一经举报查实,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在学历、年龄、考试等问题上搞弄虚作假,违反招录、招聘规定和有关纪律的报考人员,要根据人事部的有关通知要求,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一定年限或终身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