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 江苏省公务员的招考日程已经排定,本月20日,人事部门将公开发布招考公告和招考职位,春节后接受报名,3月份进行笔试。
据了解,今年我省招录公务员的职位数约4600个,比去年减少400个左右。不少从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落选的考生,已投入到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备战中,这些考生根据经验认为“省考”易于国家公务员考试,但是有关人士预测,这种情况将在2005年“省考”中被彻底改变,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取比例很可能超过30∶1,竞争非常激烈。
以南京地区的情况为例,往年职位数为440个左右,有6600多人竞争。而2004年11月27日结束的国家考试,江苏省有1.5万人参考,人数是往年的两倍。按照有两倍的考生报考南京的400多个职位,预计将有1.3万左右的人竞争。这样,参考人数和录用人数的比例将超出30∶1,这与刚刚结束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相应比例37.3∶1基本持平,估计热门职位将超过100:1。 金陵晚报记者朱锐
热点问题解答
去年10-11月,省人事厅组成五个调研组分赴苏南、苏中、省直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人事工作调研,广泛听取了基层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分类梳理和认真研究,昨天在全省人事工作会议上,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做了具体答复。全面检查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
关键词:超职数配备
建议:少数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非领导职务的现象,要制止这种非正常现象。
答复: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以来,我省绝大部分部门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公务员职位职数管理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职位职数管理工作,少部分出现不按规定程序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现象,将在2005年得到遏制,人事厅今年拟会同省委组织部开展全省公务员职位职数检查工作。
“聘用制干部”将停止办理
关键词:聘用合同、进人审批、聘用制干部、分配制度
建议:省人事厅统一出台“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管理办法”,明确签订聘用合同后,相关人员的辞聘、解聘应按照合同处理。
答复:人事厅已经报省政府的《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送审稿)》中,规范了相关条款,明确了聘用合同格式由省人事部门制定。实施后,聘用合同将作为事业单位和职工简历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相关人员的辞聘、解聘必须按照合同办事。人事部门将加大对聘用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增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规范性。
建议:停办聘用制干部手续,全面取消聘用制干部身份,事业单位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答复:聘用制干部是特定时期的特殊产物。目前,聘用制干部的审批工作在我省绝大部分地区已经停办。按照即将出台的《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人员一律按聘用合同工实施岗位管理,彻底打破传统的身份管理模式。《暂行办法》出台后,我省将要求全面停止办理聘用制干部手续工作。
建议:加强对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研究和指导,实现多元化分配形式与现行工资政策衔接。
答复:我省《关于事业单位实行多元化分配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类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相分离,档案中应当记载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职称,应当享受的国家以及所在地区规定的基本工资及津贴,当工作人员调动或退休时,应当按照档案中记载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介绍工资或核发退休费。
让新录用公务员先到农村锻炼
关键词:招录权限、面试管理、基层锻炼建议:让新录用公务员先到农村或企事业基层单位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处理问题能力。
答复:《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按照规定录用的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公务员,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各地要把基层锻炼情况作为新录用公务员定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乡镇机关新招录公务员应在基层岗位服务3年至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一般不得调入上级机关。省人事厅将于近期发文对此做进一步要求。
建议:将县、乡(镇)级机关公务员招录审批权限下放到市级,由省调控,市里实施,解决招录周期长、程序多等问题。
答复:目前,各市(含省垂管部门)公务员招录职位简章的编制、报名、笔试和面试的组织、专业科目考试、体检、考核政审等工作已交由市考录机关负责,录用审批也由各市依权办理。最近,中组部、人事部发文强调,要求实行省以下四级联考。乡镇机关公务员能否单独组织招录,审批权是否下放,暂无法规依据。
建议: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能否放到县(市)一级进行?
答复:近几年招录工作中,为方便考生,部分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已尝试在县(市)设置面试点,考官由市里统一派遣。
解决大专生“村官”身份问题
关键词:乡镇公务员、“村官身份”、岗位准入制建议:降低门槛,从经验丰富的“村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
答复:2005年全省考录工作方案中继续明确乡镇机关招录政策。各地可根据省里下达的招录计划数和乡镇机关招录政策规定,有针对性地确定招录对象和招录条件,编制乡镇机关招录职位。
建议:将前几年通过公选担任“村官”的大中专毕业生“身份”问题,纳入公务员招考计划逐步解决;乡镇聘用制干部(如乡镇长)如不能过渡为公务员,聘期结束后应慎重处理。
答复:通过公选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任聘期干部“身份”问题,省委组织部正在调研制定有关规定。乡镇机关现有聘用制身份干部聘期内可享受公务员有关待遇。乡镇机关公务员是否实行录用制和聘用制“双轨制”,省人事厅将会同省委组织部做深入调研。
“提前退休”补偿标准已上报
关键词:民企、人才居住证制度
建议:对我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意见中提出的“公务员工龄满20年可以提前退休”,省人事厅应尽快出台具体操作办法。
答复:“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办民营企业或到民营企业就业的,给予合理补偿。公务员工龄达到20年的,经批准可参照提前退休待遇给予补偿。”而不是说“公务员满20年可以提前退休”。具体补偿标准和办法,人事厅已草拟相关文件上报省政府。
建议:出台《江苏省人才居住证制度》,保证海外留学人员及各类人才在江苏自由合理流动,并享受当地市民同等待遇。
答复:目前,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协调公安、劳动、人事等部门,研究制定《江苏省人才居住证制度》。通过实施这一制度,打破行政区域限制,促进人才作用的发挥,逐步实现人才在区域内的合理流动和自由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