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司 各位报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考生: 按照人事部关于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2005年报考我委考生笔试成绩,我们初步确定了本年度公务员面试人员(或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选的原则 (一)面试人选笔试分数必须通过国家总分数线(120分)和单科分数线(行政能力60分)。 (二)严格按照各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人员名单 2005年公务员面试名单(外事司018职位除外) 报考外事司018职位的考生需先参加我委组织的专业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人员的确认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2月30日下午5时前以电话形式与我们进行确认,届时若未确认将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确认时,将核对考生报考信息,如: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是否有基层工作经验等;社会在职人员还将核对工作单位、是否具有北京户口等,行政关系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请事先说明。 (三)请所有面试考生将报名表、推荐表(从人事部网站下载)填好,贴一寸彩色近照,于1月3号前以特快专递寄到我单位,通讯地址为:北京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司,邮编100824。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报名表”。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四)考生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组织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五)没进入面试名单的报考我委考生,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信息,如有考生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我们会及时补充人选。 四、面试时间 (一)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2005年1月中旬,外事司专业测试拟于近期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我委只组织面试(外事司018职位除外),不再统一组织笔试。 (三)面试时,加一轮英语口试和计算机能力测试(Word 和Excel的运用)。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确定录用人选时参考。 五、其它事项 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准考证、英语等级证书等材料;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携带学位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咨询电话: 010-68502872,联系人:綦树利。 Email:qisl@sdpc.gov.cn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也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的考录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司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