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面试成绩要当场公布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1-01 00:00
备受关注的《2004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面试实施方案》已于昨日正式出台。记者从辽宁省人事厅获悉,省级公务员考试面试工作将于2005年1月17日至21日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参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考生,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时,取消其面试资格或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给予一定年限或终身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处罚。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同一职位的面试考生,要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一般应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面试开始,迟到20分钟者,取消面试资格。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面试采用普通面谈法,由主考官提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评委根据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总得分。在7位评委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5位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要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