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05年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问题的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2-02 00:00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国人厅发[2004]9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国税人函[2004]190号)要求,现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05年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的人选必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根据录用计划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具体如下:
    001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002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8.20分以上(含68.20分)的考生;
    003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3分以上(含63分)的考生;
    004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1.20分以上(含61.20分)的考生。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报考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的考生于2005年2月26日至28日参加公务员招录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面试地点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请考生于2005年2月26日8:00前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上下载)一份,非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不得携带书本、资料、手提包、通讯工具等物品。
    2、对于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只进行一次,请各考生准时参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面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面试后的有关信息将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天津国税网站网址:www.tjsat.gov.cn)。今后公务员招录有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询。联系电话:022-24465676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国人厅发[2004]9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5年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国税人函[2004]190号)要求,现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05年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的人选必须达到人事部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根据录用计划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具体如下:
    001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002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8.20分以上(含68.20分)的考生;
    003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3分以上(含63分)的考生;
    004职位进入面试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1.20分以上(含61.20分)的考生。
    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报考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的考生于2005年2月26日至28日参加公务员招录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安排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面试地点为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
    请考生于2005年2月26日8:00前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报到,参加面试顺序抽签。
    三、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上下载)一份,非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不得携带书本、资料、手提包、通讯工具等物品。
    2、对于不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只进行一次,请各考生准时参加。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面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面试后的有关信息将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公布(天津国税网站网址:www.tjsat.gov.cn)。今后公务员招录有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询。联系电话:022-2446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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