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巢湖市党政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3-31 00:00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全市2005年党政机关(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1、全日制高等、中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2、符合报考条件与职位要求的非公务员身份的其他社会人员。

  (二)报考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其中报考市级以上机关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男性身高为1.68米以上、女性身高为1.58米以上;

    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考名额和方法步骤

    (一)招考名额:全市共计划考试录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115名,其中,市级党政机关22名;县级机关63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16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14名。

    (二)方法步骤:这次考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分为制定录用计划、公告、报名、笔试、体能测试(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审批录用等步骤进行。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系统的职位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公示拟录用人员等环节的工作,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录用计划和审批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进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05年4月13日-4月16日,每天8:00-17:30。

    (二)报名办法:全市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市直报名点和县(区)报名点,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地点:

    市直报名点:市军转培训中心(南门大转盘官圩路环保巷1号,市土地局对面)  

            联系电话:2630853、2371724

    无为报名点:无为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310744  6321140(报名点)

    和县报名点:和县县委党校

            联系电话:5322903  13805653369(报名点)

    含山报名点:含山县人事局

            联系电话:4321010

    庐江报名点:庐江县人事局

            联系电话:7322610、7325040

    居巢区报名点:居巢区人才市场(草城街军人接待站对面)

            联系电话:2330992  2391784(报名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05年毕业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自学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包括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0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等内容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报考相应学历层次要求的职位,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批录用时仍未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层次学历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2)其他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其中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报考安徽省2005年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资格审查表》,在表中签署“诚信承诺意见”,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2]298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每科55元)后,由市人事部门核发《准考证》。《准考证》于5月13日-15日在原报名点领取。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005年应届特困毕业生在提供有关材料并审核确认后可予免除报名笔试费用,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5:1。不足5:1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专业性较强或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层次人员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市考录主管机关批准,也可开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计划数的职位,其报考人员,允许在统一报名结束后3日内在原报名点改报其它相关职位。

    6、在我市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职位的考生,在市(或报考职位所在县区)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7、在市外学习、工作的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由其亲属代为报名,但必须提供必需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仅限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项目和标准等,登载于安徽人事编制网(www.ahsrst.cn)、安徽人才网(www.ahhr.com.cn)、巢湖人事网(www.chrs.cn),同时在市、县(区)报名点予以昭示,报考人员应注意查询。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1、各级机关从事计算机类、财会类、法律类、外语类、药学类、公安业务类等专业性较强工作的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三科;

    2、各级机关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其它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三科。

    (二)笔试内容

  1、《综合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机关公文、科技常识、省情、时政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

    3、《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4、《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不指定复习参考资料;《综合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安徽省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05年5月2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 《综合知识》

    下午 15:00—17:00  《申论》或《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巢湖市市区,县(区)不设考场。

    (四)笔试成绩计算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全省为55分。只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为笔试入围人员。

    《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或《申论》),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少数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在三科笔试成绩上分别加1.5、1.5、2分)。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能测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4: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体能测试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及其所附实施规则规定组织实施。凡达到任意三个项目规定标准的,为体能测试合格。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在巢湖人事人才网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笔试合格人员(公安机关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分别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65号)、《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面试后,依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按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有关规定,由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与招考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其体检和考核按照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规定和政审条件以及招考简章中具体职位的有关要求进行。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审批录用

    对考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等均合格的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拟录用人选,经市考录领导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7天。监督举报电话:0565-2326007、2630853、2371724。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定级定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初任培训。

     八、监督检查

    为增强考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对各招考部门和各级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考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不按编制限额、录用计划、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及程序录用的,录用主管机关将作出宣布无效或责令其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等处理决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与成绩、取消录用资格、停考等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录工作岗位或行政处分的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考录工作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市考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考录工作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为0565-2326007、2630853、2371724,市行政服务中心为2627042。有关政策和信息可查询巢湖人事人才网(www.chrs.cn)。

    附:《巢湖市2005年党政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职位简章》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 巢湖市人事局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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