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云南省2005年公务员考试管理意见,是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考省监察厅对2004年公务员考试的监察建议书,针对2005年公员录用考试笔试和面试的各个环节,在原规定基础上提出的补充意见。
新办法增加的透明度主要体现在:人数少于50人(含50人)的面试,结果必须当场公布,可采取两种形式:一是面试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的成绩;二是当天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另外,《意见》规定,面试必须邀请有关监督人员(如政协、人大、纪检或考生家长)监督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