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黑龙江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3-05 00:00

  为更好贯彻党政机关补员“凡进必考”原则,按照录用考试定时定期要求,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事厅将在近期组织实施2005年省直45个部门、哈尔滨市等12个市(地)党政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2183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2003年、2004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含省警官职业学院、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0年3月4日后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拟录用到基层执法岗位的省警官职业学院、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其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严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予以录用。

  (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原则上以公共科目为主。公共科目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职位和专业类(B类)职位两种,A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和《申论》三科;B类职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每科独立成卷,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8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20分,《申论》满分100分。综合类(A类)总成绩300分,专业类(B类)总成绩200分。报考公安、司法系统考生需加试公安、司法专业作为公共科目,满分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以《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参考资料采用国家人事部审定的教材(中国林业出版社出版)。关于专业科目考试由市地和省直各招考部门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另行确定。

  (二)面试。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经批准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面试。

  (三)筛选原则。报名合格人数与招考职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合格人选。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合格人选数量。面试后,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合格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由市(地)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录用审批。各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由县(市、区)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进行录用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报名及其他事宜

  本次招考采取全省统一时间、分设地点、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其它有效证明原件,一寸同版免冠照片4张(2005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05年3月4日—8日,每天9:00—16:00

  报名地点:省直和市地总报名点设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分部)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报考省直各部门(省司法系统除外)和市地(哈尔滨市除外)各部门应届统招毕业生可在此报名。

  省司法厅报名分点设在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83号)。报考省司法系统的考生可在此报名。

  符合市地各招考部门条件的考生可在市地报名分点报名。哈尔滨市报名分点:哈尔滨市人才交流中心(道里区地段街10号),咨询电话:0451-84664746;齐齐哈尔市报名分点:齐齐哈尔市人才市场(建华区解放门综合楼),咨询电话:0452-2685931;牡丹江市报名分点:牡丹江市人才市场(景福街107号),咨询电话:0453-6923806;佳木斯市报名分点:佳木斯市人才大厦一楼(德祥路北段),咨询电话:0454-8222895;大庆市报名分点:大庆市人才大厦(兴化街7号),咨询电话:0459-6181209;双鸭山市报名分点:双鸭山市人事局四楼会议室(尖山区新兴大街215号)。咨询电话:0469-4286025;伊春市报名分点:伊春市人才中心四楼会议室(伊春区丰林路6号),咨询电话:0458-3878524;七台河市报名分点:七台河市人事局(学府路东段),咨询电话:0464-8252310;鹤岗市报名分点:鹤岗市人才大市场(金轮商厦四楼),咨询电话:0468-3222806;黑河市报名分点:黑河市人才中心(兴林街230号),咨询电话:0456-8222806;绥化市报名分点:绥化市人才市场(中兴西路106号),咨询电话:0455-8222638;大兴安岭地区报名分点:大兴安岭地区人才中心一楼会议室(行署6号楼),咨询电话:0457-273054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5年3月25日—27日。报考省直各部门的考生可凭报名费收据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考市地各部门的考生凭报名费收据在市地各报名分点领取准考证。

  有关招录工作和办法及具体要求可与用人单位联系或查询东北网,网址:www.northeast.cn。省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51—53601571;省人事厅联系电话:0451—82622383。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 龙 江 省 人 事 厅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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