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事业单位招录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3-28 00:34

江西:南昌市部分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招录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单位和计划A单位:南昌市财政局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人。

B单位:南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人。

C单位:南昌市城乡规划局所属南昌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5人。

二、招录的对象和条件A、B单位在省内招考(考生具有省内户籍),C单位在全国范围招考(考生具有国内户籍)。同时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4、报考职位要求见附表。5、报考A单位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定专业工作经历。报考B单位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或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者,年龄可放宽至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C单位者: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7、未受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三、招考程序(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职位的,则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2004年12月23日至2004年12月24日,每日8:30至16:30。

报名地点:南昌市财政局一楼契税大厅(中山路470号)。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原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填写《南昌市部分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A、B单位和C单位招考职位开考比例分别按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8、1:8、和1:4的比例确定,低于上述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A单位、C单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总分各占50%折算成百分制。报考B单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分占70%、面试总分占30%折算成百分制。

1、笔试笔试时间:2005年元月15日。笔试地点:另行确定。笔试科目: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上午:8:30至11:30报考A单位考生考:计算机知识或会计专业知识

报考B单位考生考:计划生育政策、专业技术知识

报考C单位考生考:交通规划知识或城市规划知识或计算机知识。

(2)下午:2:30至4:0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总分按专业知识占7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30%折合百分制。

笔试结束后,报考A、B、C单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录计划与考生1:5、1:5和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在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的优先。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求职动机等。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

面试总分按百分制计算,报考A单位、B单位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其中报A单位计算机职位的考生加试计算机操作,加试分占面试总分的30%。报考C单位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分占面试总分的70%。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计划与面试考生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在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三)体检体检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体检办法》(赣人发犤2002犦53号)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由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计生委参照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赣人录调发犤1997犦42号)组织实施。因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缺额,由招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审批经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人事关系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其它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和体检通知等所有通知事项在南昌人事编制网(http://218.65.110.12:189)、南昌市城乡规划局专业网站(www.ncghj.com)、南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jsw.nc.gov.cn)上发布。凡未按通知时间、地点或要求做到的,一律作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和违反招录规定的即取消其招录资格。

本公告由市部分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到报名点咨询,或向招录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南昌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0791-3884282。监督电话:南昌市监察局0791-388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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