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招考13日起领准考证 凭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4-11 00:00
商报消息 (记者 肖婷)今日,省直招考单位将指派专人到省人事考试中心(147室)领取本单位的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省人事考试中心表示,4月13—15日,报考了今年我省公务员考试的人员便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务费收据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据了解,报考者领证后如发现《准考证》内容有误,报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及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予以更改(地址:省委大院三办楼三楼335室,联系电话:2219234),否则,责任自负。省人事考试中心强调,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两证缺一或持过期、临时身份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考。
另据介绍,从4月15日19时起至17日12时止,在省人事考试中心还设了全省笔试总值班室,确保16日至17日的公务员笔试正常进行。考生可通过值班电话2217795,2219392进行咨询。
附:省直各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 4718000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 8854171
民盟湖南省委员会 8863779
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 8854319
省财政厅 5165143
省国土资源厅 5991172、5991173
省统计局 2213074、2214350
省侨联 4412145、4448623
省农业厅 2560436、2222444
省信访局 2217430
省监狱局 4592771
省劳教局 2275110、2275111
省供销合作总社 4403252
省文联 4466929
省卫生厅 4822047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4068011、4068098
省台办 2217419
省科技厅 4586654
民革湖南省委员会 8882830
省人口计生委 4698147
省劳动厅 2212250
民建湖南省委员会 5551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