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安徽省六安市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4-02 00:00

 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六安市人事局
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 
公     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和《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全省2005年党政机关(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我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同意,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录工作。全市计划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35名。其中,市级机关14名,县级机关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全日制高等、中等院校2005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非公务员身份的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4、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6、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在市和有招考计划的县分别设置报名点。报考市级机关的报名点设在市人才市场(梅山路48号,联系电话:3341921),报考县级机关的报名点,设在有招考计划的各县人事局。
2、报名时间。全市统一在4月14日—16日进行,每天8:30—17:00,4月16日17:00为报名截止时间,逾期不予报名。
3、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05年毕业生,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自学考试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以及“200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报考相应学历层次要求的职位,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审批录用时仍未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层次学历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2)其他社会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还须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人员均须填写《报考安徽省2005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资格审查表》,在表中签署“诚信承诺意见”,并提交近期免冠同底照片5张。
6、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2]298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每科55元)。特殊困难的2005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名笔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开据的特困证明、“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免交报名笔试费用的手续。
8、资格审查办法:市、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招考部门根据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要求,认真审核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当场予以认定。报考县级机关人员的证件、材料由各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于4月17日送市复审。通过资格审查(复审)合格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人员,由市人事局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5月16日—17日凭身份证(代领人凭代领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分别到市、县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9、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少于5∶1。不足5∶1的,经考录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取消该职位招考或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个别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考录主管机关批准,也可开考。因比例不足而取消招考计划数的职位,其报考人员,允许在统一报名结束的3日内改报其它相关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1、市、县级机关中从事计算机类、法律类等专业性较强工作的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三科。
2、市、县级机关中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其它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三科。
笔试的命题、制卷和阅卷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内容
1、《综合知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机关公文、科技常识、省情、时政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2、《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
3、《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4、《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申论》不指定复习参考资料;《综合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安徽省2005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报考人员在市、县报名点自愿购买。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05年5月2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8:00—9:30《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0:00—12:00《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00《申论》或《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统一在六安市城区设置考点。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上标注。
(四)笔试成绩计算
设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即全省为55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为笔试入围人员。
《综合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或《申论》),按3:3:4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少族民族报考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皖发[2000]17号)规定,予以照顾加5分(合成前在三科笔试成绩上分别加1.5、1.5、2分)。合成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笔试入围人员中按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分别按照人事部《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65号)、《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人选,依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工作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审批录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招考部门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由单位人事、监察部门参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拟录用人选,分别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已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初任培训。
本《公告》由市考录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564—3379011

附:2005年六安市党政机关考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职位简章。

                                                     二OO五年四月一日

招考部门

职位名称

录用人数

     

《申论》或专业考试类别

联系电话

 

学历层次

 

霍邱县档案局

办事员

2

档案、中文、计算机

大专以上

30周岁以下

 

0564-6081530

霍邱县法院

办事员

5

 

 

30周岁以下

法律类

0564-608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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