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招考13日起领准考证 凭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4-11 22:19

  商报消息 (记者 肖婷)今日,省直招考单位将指派专人到省人事考试中心(147室)领取本单位的公务员报考人员的《准考证》。省人事考试中心表示,4月13—15日,报考了今年我省公务员考试的人员便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务费收据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


  据了解,报考者领证后如发现《准考证》内容有误,报考人员必须在开考前及时到省人事考试中心予以更改(地址:省委大院三办楼三楼335室,联系电话:2219234),否则,责任自负。省人事考试中心强调,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两证缺一或持过期、临时身份证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考。


  另据介绍,从4月15日19时起至17日12时止,在省人事考试中心还设了全省笔试总值班室,确保16日至17日的公务员笔试正常进行。考生可通过值班电话2217795,2219392进行咨询。


  附:省直各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省教育厅      4718000

九三学社湖南省委  8854171

民盟湖南省委员会  8863779

致公党湖南省委员会 8854319 

省财政厅      5165143

省国土资源厅    5991172、5991173

省统计局      2213074、2214350

省侨联       4412145、4448623

省农业厅      2560436、2222444

省信访局      2217430

省监狱局      4592771

省劳教局      2275110、2275111

省供销合作总社   4403252

省文联       4466929

省卫生厅      4822047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4068011、4068098

省台办       2217419

省科技厅      4586654

民革湖南省委员会  8882830

省人口计生委    4698147

省劳动厅      2212250

民建湖南省委员会  555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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