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3道题出错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5-12 21:19
     江苏:公务员考试3道题出错
     涉及全省6万多考生
     【南京晨报】  2005-5-12
       再过10天,江苏省1.3万名通过笔试的考生将进行第二轮面试的比拼。然而,对于全省近6.4万名A、B类的落选者来说,尤其是那些只差几分就能进入面试的考生,可能会觉得很冤:在今年3月15日进行的江苏省公务员笔试A、B类的考卷中,有3道题出现了明显的错误。
  “这是江苏省自1997年大规模公开招录公务员以来,首次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公务员考试专家昨天在看到考题后明确表态。
  有律师认为,“由于面试名单已经确定,已无法对落选考生进行救济,问责相关直接负责人是惟一的选择。”
 
     这出错的3道题分别是:B类职位《行政能力职业倾向测验》图形推理第91题,B类职位《行政能力职业倾向测验》数字推理第62题,A类职位《公共基础》公文实务题第二大题。按照考卷的评分标准,出错的B类职位《行政能力职业倾向测验》共有155道题,卷面为100分,如果平均计算,2道题有1分多的分值;而A类公文实务题有5小题,每题1分,共5分;这样算来,出错的三道题目可能涉及的分数约为八分。
 
     据介绍,出错的一道图形推理题是因为题目不全,本应该有五个选项,可试卷上只有四个。另外一道数字推理题则印错了数字;按照印错的数字,考生无法推理出正确答案。而那道公文实务题的问题则出在表述不严谨
 
     戴同学参加了今年的公务员笔试,报考的是南京市某区检察院的一个职位,共招录3名公务员。在前9名进入面试的名单中没有她。得知此事后,戴同学显得很气愤:“如果你是因为这些错题而差一分,没能进入面试,会怎么想?”
 
     对于公务员考试出现错题,江苏法德永恒律师事务所的孟兰凯律师这样认为,出现错题,首先考虑的是对考生进行救济,在无法救济的情况下,只能问责相关直接责任人。
 
     孟律师介绍,公务员考试和高考、研究生考试一样,具有一定的时效性,社会影响大,还要有一定的社会成本。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进行纠正,减小社会影响面;但是在无法纠正的情况下,像这次进入面试的名单可以打听到,已经无法进行纠正,只能问责相关直接责任人了。因为,从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来看,还没有一部法律规定考试出现错题,如何对考生进行救济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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