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从在职人员中为省级有关部门招录公务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6-25 12:04
  为了加快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建设进程,进一步提高省级机关工作效能,适应西部大开发、建设经济强省的新形势,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决定为省级有关部门招录急需专业且有工作经验的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名额

  本次招录名额总数为30名。具体招录部门、名额见附表。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在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位);工作满两年的硕士研究生(获得学位);工作满三年、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获学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时止;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考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采取公告、公布录用职位和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告、公布录用职位和资格条件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制定招考公告,在陕西电视台、陕西日报、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网(www.zxrs.com)等新闻媒体发布。省级有关部门根据确定的招录计划人数,明确所招录的职位和资格条件,于网上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05年6月30日—7月2日。

  2、报名网址:省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网(www.zxrs.com)。

  3、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生直接登录公布的报名网站,按网上公布的职位和资格条件及要求,如实填写录入本人信息,由各用人部门按规定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两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变更。考生可上网查询报名审查情况,若资格审查通过,于7月5日至7月6日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4、办理现场确认及交费相关手续:考生持打印的由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三证须原件)、单位在职证明、一寸免冠照片3张于7月7日—8日9:00—16: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安市西五路83号)办理现场确认及交费手续,领取准考证主证。

  5、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考生于7月19日—21日上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结束后,按招录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只能取得面试资格,不作为面试后录取的依据。参加体检、考核人员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为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录质量,若报名人数与招录数比例低于2:1时,相应减少参加面试人数和招录数。

  1、笔试时间及内容:2005年7月24日上午8时至9时3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时至11时30分《申论》。

  2、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按《面试工作方案》统一组织。

  3、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

  4、考核:由各用人部门以适当方式组织对通过面试、体检的考生进行考核。着重考核考生工作情况、品行、组织协调能力等现实表现和其他相关情况,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等。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考核人员名单、录取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地点,考核时间等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haanxi.gov.cn)、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sxrs.gov.cn)、中国西安人才市场网(www.zxrs.com)等媒体公布(体检结果不在网上公布)。

  (四)录用

  对面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被录用人员,由省人事厅统一于网上公布,并办理录用手续。

  四、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使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人事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国家公务员任职定级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7]23号)有关规定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

  五、招考的组织领导

  招考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领导,下设招考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

  附:省级有关部门从在职人员中招录公务员计划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事厅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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