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讯从省公安厅获悉,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考人民警察198名,其中:省公安厅8名、垦区公安局15名、海口市公安局40名、三亚市公安局26名、琼海市公安局14名、儋州市公安局8名、东方市公安局5名、澄迈县公安局8名、乐东县公安局30名、屯昌县公安局2名、琼中县公安局7名、昌江县公安局10名、保亭县公安局15名、陵水县公安局1名、白沙县公安局9名。
招考范围:除海口市公安局和三亚市公安局法医、外管、通信、交通管理职位面向全国外,其余职位限海南省户籍(含本省生源),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以上学历者不限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有较严重的政治问题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或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或被组织上审查立案尚未有结论;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两种情况之一:一是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二是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其它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的行为。
报考省公安厅和海口市公安局的考生要求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报考其他市 县公安局的考生要求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
招录分笔试、体检、体能测评、面试、考核、公示、录用。
注 意事项:1、报考者必须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拟录用人员在公务员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国家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查询电话:65312634(省公安厅)联系人:王政、方才健。(记者 罗亲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