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0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一、考录人数、范围、程序和条件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共346名。公开考试按照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需进行体能测试)、组织考核、审批录用的程序进行。报考省直单位和西宁市所属单位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在职教师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鼓励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报考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同时还必须具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表)。全省公安系统报名资格条件见《青海省公安机关2005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对退役军人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机关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和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报考州、地、市及以下机关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照顾5分。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5年7月8日—10日;2、报名地点:(1)省直机关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报名;(2)西宁市在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五四大街28号—西宁市交通局一楼、西宁市黄河路90号—西宁市政府综合办公楼后院)报名;报考海东地区、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果洛州职位(含公安局、检察院职位)分别在各州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名;3、报名手续: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三、笔试内容及时间
笔试内容为:申论(占笔试成绩25%)、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25%)、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1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考试复习资料可在报名时购买。
考试时间为2005年8月6日—7日,具体考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省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1—6139342
青海公安宣传网:www.qhga.gov.cn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事厅
2005年6月24日
附:招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