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条件
此次报考公安交通警察,除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自愿从事交通民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学历条件和要求;男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体重达标;机警敏捷;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文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无阳性(仅乙肝表面抗体检测一项阳性者除外),无精神病史。双眼单裸视力(标准对数视力)在5.0(含)以上,身高173厘米(含)以上。
报名
报考者必须本人到报名现场直接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经资格初审和目测面试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并缴纳报名费98元整。
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9日至10日,每天9:00-16:00;地点为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北京东路63号,南京外国语学校对面)。报名后考生于7月20日上午8:30 11:30在南京人才大厦三楼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的考生还需参加体能测试,按省人事厅、公安厅《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男子项目25岁(含)以下标准
10米×4往返跑≤12″2;1000米跑≤4′10″;立定跳远≥2.2米;引体向上7个;俯卧撑14个。其中引体向上和俯卧撑测评项目,测试者可任选其中一项。
录用后管理及待遇:招录人员均充实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基层大队从事交通管理工作。新录用人员须参加该市公安局组织的新警初任培训,试用(见习)期一年,试用期间均实行人事代理。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工资待遇等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作者:宁公宣 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