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准备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大学本科以上人员凭毕业证、身份证报名;大学专科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符合加分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件(获奖人员应提供获奖证书及单位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
集中报名:7月22日至23日(每日8:30-16:30)在南宁市第九中学集中报名(地址:人民东路230号,朝阳广场广西通银大厦旁,报考者可乘2、3、4、5、7、17、18、22、23、24、26、37、40、58、72、74、78、80、81、101、201、204、211、212、218、220路公共汽车到站下车)。
分散报名:7月25日至2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报考单位人事部门报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到市人才培训考试中心(市建政路3号)进行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7月22日至28日,报考者可登录南宁人才网www.nnrc.com.cn或www.nnhr.com.cn。
考试费用
本市的现场报考者须填写《南宁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报考登记表》一式二份,先提交给考录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然后提交给资格审查组进行复审;外省、市的报考者可登录南宁人才网,在网上填报《南宁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网络报考登记表》。
经资格复审合格者,交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报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相关职位的,另交专业科目考试费)。外省、市网上报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8月6日前将报考费电汇到指定账户(账号在“南宁人才网”公布)。
领证时间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05年8月30日至9月2日到招考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在网上报名的外省、市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考录单位审查,符合条件的,凭电汇单领取准考证。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300分(报考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执法职位的非对口专业院校的毕业生加考专业试,总成绩为350分)。其中《申论》科目100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100分,面试100分。考试时间及公共科目笔试与全区招录公务员内容相同(详见本报7月13日3版)。
面试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达不到1:4比例的职位,由录用单位报主管机关批准或调剂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然后以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被确定为考核对象后,所有的被考核者在平等的条件下接受组织的考核。各考录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讨论,根据被考核人个人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考试情况等综合素质与职位需求的匹配等情况,按1:1的比例从被考核人当中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录用审批
各考录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和职位条件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实行公示制度,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并接受初任培训。各考录机关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者),没有乡镇或农村及其他基层工作经历的,上岗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安排到乡镇锻炼一年,作为公务员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照顾加分
退役军人、归侨或侨眷加3分;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一等功奖励)加10分;市厅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二等功奖励)加7分;县(市)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三等功奖励)加5分;西部志愿者、村委会干部加5分。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咨询电话: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 0771-5527741
监督电话:0771-5539126
作者:庞纯钦 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