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桂林市公务员招考方案解读 考试报名从26日开始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07-27 23:58


    公务员考试报名从今天(7月26日)开始,持续到7月29日。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于25日采访了市人事局相关负责人。据悉,全市有市直机关14个部门和县、区机关13个部门,计划考试录用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员328名。

    招考对象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生源地和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报考条件

    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后出生)。市公安系统及个别特殊职位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后出生),专业技术或特殊职位人才,包括法医、警犬技术、毒物检验、技术侦查、计算机、通讯、信息网络安全、排爆和特警的攀爬、射击、潜水、特技驾驶、散打(摔跤)岗位等年龄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报名时要携带什么材料?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证。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开考比例

    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4才予开考。达不到比例规定需要开考的由用人单位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报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由招考机关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9月3日(星期六),专业科目笔试时间:9月4日(星期日)。

    何时领取《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于8月29日到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笔试和面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专业科目(除上级规定需要自治区统一组织考试外)由招考单位按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可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成绩可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报考职位情况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拟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审批。

    笔试总分=公共科目合格者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按用人单位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面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录用管理机关批准才予进行面试,且面试分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面试时间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确定。

    怎样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的命题、评卷由自治区组织部、人事厅统一负责,自治区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报考城区单位、市直机关部门和公、检、法系统的考生成绩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在市人才中心公布;报考各县机关部门的考生成绩由各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公布。考生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或在16889918声讯专线上查询。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由招考单位向社会公布。

    体检和考核

    根据用人单位计划录用的职位,依据考试的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一个职位,总分出现2人以上并列,按《行政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行政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申论》笔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体检。

    特殊行业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并征得自治区组织部、人事厅同意的按明确标准执行。招考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什么情况可以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女性、退役军人、归侨或侨眷加3分;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一等功奖励)加10分;市厅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二等功奖励)加7分;县(市)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三等功奖励)加5分;村委会干部(含“村官”)、西部志愿者加5分。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符合照顾加分条件者应在报名时带齐各项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递交,过期不再受理。

    确定候录库人选

    凡报考本市相关职位并参加本次全区统一组织录用考试的,笔试成绩符合桂林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划定的入库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列入桂林市公务员候录库,可保留一年的候录资格。

    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问题

    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其他院校毕业生中录用。由人事部、公安部以及自治区人事厅、公安厅明确的公安警察院校并按人民警察条件招生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符合自治区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进入面试。

    面试合格后,经体检、考试合格的,优先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的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然后按计划招考职位数与符合自治区人事厅、公安厅划定的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进入体检、体能测验和考核,各项均合格的择优录用。(记者 陈远岸 阳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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