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柳州市人事局获悉,该市2005年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工作将于8月1日正式开始。24个部门和10个县(区)将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337名。
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这次招考的对象为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其中报考市级机关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公安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区)机关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报考乡镇机关和乡镇基层单位可适当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
本次考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各城区或市直机关职位的,由各城区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市人事局复核;报考各县及其以下机关(县检察院、法院除外)职位的,由各县人事部门统一组织;报考各县检察院、法院人员,在柳州市统一报考。报考市直机关、城区机关、各县检察院、各县法院职位的,报名地点设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弯塘路26号原柳州行署大院内);报考各县及其以下机关(县检察院、法院除外)职位的,请咨询各县人事部门。
此次招考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也作了相应规定。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硕士以上学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现场报名、审查时间:8月1日至8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联系电话:0772-2825457、2823300。
市民也可登陆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了解详细情况。报考各县及其以下机关职位的,请咨询各县人事部门。
公安招考有特别要求
记者了解到,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按照国家人事部、公安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主要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不足部分从其他院校毕业生中录用。
公安警察院校按警察条件招生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已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的,不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只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其公共科目考试成绩符合自治区有关规定划定的合格分数线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后,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优先录用。非公安警察院校的毕业生报考公安机关警察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按计划招考职位数与符合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划定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然后按笔试合格总成绩加面试合格成绩,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体能测验和考核,均合格的择优录用。
相关人员可以加分
在考试中,相关人员和有功人士可以得到适当的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女性、退役军人、归侨或侨眷加3分;省、部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一等功奖励)加10分;市厅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二等功奖励)加7分;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含记三等功奖励)加5分;村委会干部(含“村官”)加5分;西部志愿者加5分;报考乡镇机关或乡镇基层单位加5分。
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一项。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供有关材料。(记者毛秋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