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省录用主管机关有关负责人就我省2005年秋季招考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据了解,鉴于《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施行,本次招考是《公务员法》生效前的最后一次考试,因此,录用手续必须于2005年12月31日前全部办理完毕。逾期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及招考单位的录用计划。主管机关将加大稽查、协调力度,确保今年秋季招考工作在既定时间内完成。
关于报考不提倡报考多职位
应届师范生可报考
问: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与其他非师范类毕业生一样,可以报考。
报名前四条须知
问:报名应注意什么?
答:第一,注意了解招考条件。我省录用党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考试是针对职位的需要进行,如专业、学历、计算机水平等,报考者在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职位的招考条件,符合该职位所有条件的,方可报考。
第二,考生要了解掌握报名的程序及有关要求。网络报名者,对于报名中有不明确的事项,可以事先电话咨询招考单位。
第三,认真填写报名表。网上报名由考生自行申报,考生应如实填写,并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旦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第四,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可自行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张横向打印准考证。
不提倡报考多职位
问:一个人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答:允许一个考生报考多个职位,但每次报考一个职位都会有相应的一张准考证,实际上只能用一张准考证参加考试,其他准考证一律作废,成绩只对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所对应的职位有效。我们建议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和意愿认真报考,不提倡报考多个职位,以免浪费考生的报名费。
贫困学生免报名费
问: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考生,有没有具体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和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10元,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缴纳报名费80元。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考生,可以免收报名费。具体办法是:城镇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考生凭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开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档案卡,直接到现场报名点报名,免缴报名费;如果在网上报名,生活特别困难的考生可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携带上述有关证明在鉴印时办理报名费退还登记手续,通过网上退还。
报名不成全额退款
问:报名成功后,但没有通过审核,报名费能退吗?
答:对于未报名成功但又被银行扣缴费用的人员与报名后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所扣缴的费用都将会退回原缴费账号。招商银行的用户两天至五天内可得到退款,建设银行的用户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进行退款。
关于面试9月25日后可查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问:笔试结束后,什么时候可以查询成绩?
答:2005年9月3~4日笔试,2005年9月25日以后可以查询笔试成绩。具体办法是:登录福建人事人才网站或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网站,进入查询通道,输入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即可免费查询;也可以通过电信信息台查询,查询电话号码为16883888。
面试安排在10月
问:什么时候开始面试?什么情况下可以递补面试人员?
答:面试的时间安排在10月份,具体时间由各个招考单位通知考生。入围面试的考生因故不能参加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前向招考单位正式提出放弃参加面试,招考单位面试对象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一人面试怎么办?
问:如果某职位只有一人进入面试,如何保证其基本素质?
答:笔试成绩未达到全省确定的合格线的考生,均不得进入面试。如果某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只有1∶1的,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录用,用人单位应在面试前将这一要求告诉考生。
职位空缺可递补
问: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考生被淘汰,能不能进行递补?
答:不论何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招考单位都将从该职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取消录用资格类型
问:如何确定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录用要求?
答: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是否符合录用要求,主要通过用人单位组织的考核来确定。如果在考核中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后发现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等其他情形的,将不予录用和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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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三地免费拿招考简章
记者昨日获悉,省人事厅专门印制了招考简章,免费让需要这些材料的人员索取。大家可于8月6~18日到各设区市人事局或现场报名点索取。在福州市区免费索取的地点有3个: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省人才大厦,联系电话:0591-87618531;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70号省人事干部学校内,联系电话:0591-87730975,87714144;福州市人事局人事大楼,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12号(五一新村前街),联系电话:0591-83332124。
其他设区市免费索取地点在有关设区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科)。
福州增招30名公务员
为加强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经研究,省人事厅同意2005年秋季福州市增加招录30名国家公务员。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福建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站www.fjkl.gov.cn。
据了解,今年福州市共招43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其中鼓楼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13人,文秘专业2人,法律专业3人,专业不限8人;仓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30人,文秘专业2人,法律专业6人,专业不限制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