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次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与以前相比,有哪些特点?
答:我省自1996年以来,先后两次公开选拔了47名副厅级领导干部。这次公开选拔与以往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这次公开选拔是在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进行的,表明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从整体上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决心。二是这次公开选拔工作是在中央颁布《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之后,我省所进行的第一次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既吸收借鉴了前几次工作实践的经验,又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组织实施,整个选拔工作将更加规范、严格,以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这次公开选拔共分9个步骤进行。除了对公开选拔的对象、条件、程序和每个阶段的工作及录取对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外,在确定考察对象后,还将考察对象的情况向社会公示。考察前,向考察对象所在地或单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中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在公开选拔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欢迎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监督电话:12380)。三是这次确定了31个副厅级领导职位,是我省历次公选中数量最多的一次。其中,有8个女干部职位。四是针对这次公选的职位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采取先定岗、后选人和定岗择人的办法,有利于增强公开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人才使用的准确性,做到才位相称、人岗相适。
问:在报名对象和基本条件的把握上,还有些什么具体要求?
答:在报名对象的把握上,按照《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告》规定,全省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正副县处级以上职务并达到任职年限及有关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以报名。
对报名对象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的掌握,第一,年龄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第二,任正副县处级职务时间按《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计算。第三,现任正副县处级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地方任正副县处级职务的时间,可与在部队担任副团职以上职务的时间相加合并计算(仅限于此次公开选拔时掌握)。第四,报考人员的学历以组织人事部门所认定的为准,报名时必须出具学历证明复印件。第五,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县、乡党政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包括下派两年及两年以上的。第六,报名对象近3年年度考核应是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报名对象所在单位没有进行过年度考核的,可以不作要求。第七,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一定期限的,按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
问:这次参加公开选拔的企事业单位干部级别如何确定?
答:经市州以上党委和政府认定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相当于正副县处级职务并达到任职年限要求的人员,这次均可以参加报名。具体如下:(1)省委、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党委协助管理的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机关中层干部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中:中国三峡开发总公司、东风汽车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长江航运集团公司、中国三江航天工业集团公司等5个单位报名范围适当放宽,即:二级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及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2)省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省属企业中层干部及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省直有关厅局直属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过去曾比照厅级级别管理的企业中层以上干部;(3)市州党委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4)下放给市州县管理的原中央和省属企业中层以上干部;(5)经上级明确为副厅级以上规格的大专院校的中层干部;(6)未经上级明确规格的大专院校领导班子成员。
问:报考资格中,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能否视同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的人员放宽条件?
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能视同具有博士学位和学历的人员放宽条件。
问:部分职位提出的具体专业要求如何理解?
答:根据职位不同而提出不同的专业要求,是因岗择人、因材施用的具体体现,符合干部的成长规律和党的事业发展需要。此次提出的专业要求,是指大范围的专业类别,既包括干部以前所学过的专业,也包括所从事或分管过工作的工作性质。
问:此次报考是否考虑放宽有关资格要求?答:我们在制定《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告》时,充分考虑了干部基本情况,对有关报名资格已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将报考对象对有关资格进行适当调整:将这次报考对象的年龄调整为按1965年1月1日以后,任职时间调整为按2005年12月31日以前计算;报考团省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调整为按1973年1月1日以后,任职时间调整为按2005年12月31日以前计算,政治面貌党员、团员均可,党龄不作要求。
问:各地各单位的干部具体怎样报名?答:报名一般按《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公告》进行。各市州所属单位包括党的关系在市州的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到市州委组织部报名;省直机关、党的关系在省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其中党的关系归口省委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党委和有关部门的,到归口管理的干部人事部门报名;从省以下垂直管理的6个部门(省国家安全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厅(局)组织报名;其他在鄂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直接与省委组织部联系。外出的人员,包括外派、下派、挂职、援藏援疆、借用的人员,均按行政隶属关系,回原单位参加报名。
报考人员应到上述部门领取报名表,由本人如实填写,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报名承办单位。
问:报名后的资格审查工作有些什么要求?答:初审工作由各有关报名承办单位负责。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要按照省委和省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查阅干部本人档案,核对有关原始材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发现不实的,应予纠正;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取消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问:这次考试有没有具体的复习范围或资料?
答:这次考试,按照中组部《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不指定具体的复习范围和复习资料。
问:有些干部想报名,但怕被人说是“想当官”或“伸手要官”,有的怕报了名考不好丢面子,影响以后提拔使用。请你谈谈应该怎样正确对待报名问题?
答:这些同志应消除顾虑,符合条件就应该积极报名,这是支持和参与干部制度改革,是组织性、纪律性强的表现,是应该大力支持和鼓励的行为。至于考得好不好那是相对的,与每个人的经历、现在所在的岗位、复习准备是否充分、临场发挥是否正常等很多因素有关,不见得这次考不好就是不行。所以,不存在丢面子的问题。即使考得不好,只是对这次选拔产生影响,决不影响以后的提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