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正式报考我局之前,请仔细阅读《上海市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招考简章》中关于“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的详细内容,了解我局2006年度招考职位情况、资格条件等。请注意:我局招考职位中不包含各区县财政局。
二、为体现公平与公正,考生在一个招考单位只能参加一次面试,所以在填报报考职位时,考生在我局只能选择填报“一个部门”和与之对应的“一个职位”。
三、根据我局招录计划,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相关的通知、信息将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对有效的“E-mail地址”和“手机号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最好能一并提供家庭电话和学校电话等),同时,手机号码中间请不要添加分隔符号、非上海手机用户号码前请加“0”。为确保我们能够随时保持联系畅通,在3月20日前请将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四、请务必准确填写“应届毕业生源”(指本科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XX省XX县[市])和“户籍所在地”(指现在户籍所在地,如户口在学校的即为学校所在地XX省XX县[市]),以免影响拟录用名单公示后对非上海生源考生《蓝表》的申请办理工作。
五、2004、2005年毕业作为2006年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考生,请在个人简历中注明“未派遣、户口在原就读学校”。
六、社会人员请在个人简历中详细填写工作经历,并注明是否为上海市常住户口,格式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单位,任职**职位;上海市常住户口。”
七、实行告知承诺制。如在招考过程中,发现考生《考生资格审核》表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当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时,请及时与我局联系,否则按照“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处理。联系电话:54906021、54679568*21053。
八、我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公告会在“上海财税网”上及时发布,请经常登录“www.csj.sh.gov.cn”以获取我局最新考务信息;相关考务信息也可通过“上海财税12366咨询服务热线电话(86-21-12366)”咨询。
上海市财税局人事处
二○○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