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监察系统06年公务员考录笔试及面试通知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6-03-01 01:04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国人厅〔2005〕105号)有关规定,我局根据考生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名和非煤矿安全专业类职位1:5(计划招录人数与复试人选之比,下同)、煤矿安全专业类职位1:3的比例,确定了190名考生进入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含调剂合格人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06年3月7日上午9:00--11:30。面试时间:2006年3月8日。

笔试和面试地点:报考单位所在地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具体考试安排由报考职位所在地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通知。

二、专业科目笔试内容

非煤矿安全类职位: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分析问题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综合能力。

煤矿安全类职位:考察煤矿安全生产专业基础知识与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注意事项

1、进入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的考生,须提供本人的①身份证、②学生证或工作证、③准考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⑤考生报名登记表、⑥个人简历。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齐全者,方可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

2、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组织考察等环节发现信息不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在专业科目笔试时,迟到30分钟以上,取消考试资格。面试迟到或缺席视为弃权。

4、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笔试和面试。

5、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通知。

附: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人事培训司

二ОО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国家煤矿安监察系统06年公务员考录专业科目笔试及面试通知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