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新闻发言人介绍:所谓执法资格,就是指民警通过考试和认证方式而取得的从事某岗位执法活动的能力。警方推行执法资格考试和认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全体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民警执法能力建设,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造就一支业务精通的专业执法队伍。
据悉,执法资格考试分为普通类资格考试和专业类资格考试。普通类执法资格适用于所有执法岗位,未取得普通类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从事专业岗位执法活动的,除具有普通类执法资格外,还必须具有专业类执法资格。未取得专业类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属于专业岗位的执法活动。4月15、16日进行的是普通类的考试,对通过普通类考试的民警,如果其从事如刑事、行政执法、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则还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类考试。
《深圳市公安局执法资格考试和认证办法》对考试不合格的情况做了具体的规定:考试不合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三个月内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将其调离执法岗位。同时,将与当年度公务员考核、评优受奖相挂钩。(记者 陈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