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前作出规定,从2006年起,山东省、市两级新考录公务员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以后还将逐年提高。
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时,要重点从选拔到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比例不低于50%。已经考录到省、市两级党政机关,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组织人事部门将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年到2年。今后,选拔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也将更多地从有基层工作经历地高校毕业生中选拔。
山东省同时规定,毕业生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工作两年以上者,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中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三年以内报考山东省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4分,报考事业单位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记者 王娅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