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07年省直公务员招考笔试合格线确定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7-04-25 00:00

  记者今日从省人事厅获悉,2007年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已经确定,考生查询笔试成绩可以登录山东人事信息网(www.sdrs.gov.cn)和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

  据了解,2007年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公安系统人员加考公安基础知识)规定比例折算后成绩45分,省属驻济以外监狱劳教基层单位40分。各用人单位在确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5月13日前未与用人单位联系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复审人员。

  省直机关公务员面试时间为5月15日~17日,面试地点为山东法官学院(山大南路5号)。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省直机关招考公务员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按通知单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省直机关面向社会招考和从选调生中考选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记者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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