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招考推行“阳光面试”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7-06-11 00:00

新华网重庆6月10日专电(记者王松涛、刘鹏)重庆在2007年上半年公务员考试中首次推出“阳光面试”,以防止“人情面试”、“关系面试”,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招录原则。

重庆市人事局10日组织的“阳光面试”有以下特点:一、在总成绩中笔试和面试的比例由目前的各占50%,调整为笔试占60%
,面试占40%;二、在市级部门中调整考官组成比例,即考官组的7名考官中,3名来自录用单位,4名由市人事局在全市统一调配;三、规定面试成绩公布时间,在面试完下一名考生后,当场向前一名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四、创造宽松的面试环境,考场设于交通便利地点,能容纳50人以上,环境安静;五、严格考场纪律,考生和考官不得携带任何通信工具,旁听人员及现场工作人员关闭通信工具,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据重庆市人事局介绍,重庆200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207名,报名总人数达25712人,报考人员与招录计划平均比例为124:1,个别职位报考招录比例达794:1。

|网站导航|联系方式|网站帮助|隐私说明|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版权所有: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浙ICP备0506090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