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按照《扬州市2007招考公务员简章》,笔试成绩公布后,需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各单位将先对我市人事网公示的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核对,核对确认后及时与相关考生取得联系。
市直各单位复审结束后,将有关材料连同《报考资格复审表》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人事局调配处备案,经备案后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领取面试通知书;各县(市、区) 复审结束后,填写《资格复审汇总表》上报,连同有关复审材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审核、备案。(记者 瞿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