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考简章,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由招录单位按照《江苏省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政策解答》中的考核要求和《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考核小组,及时进行考核。
据了解,各有关单位完成考核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于7月20日前上报审批。上报材料包括:报送录用审批的函二份;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贴免冠照片并加盖钢印);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汇总名册二份;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一式二份,同时附考核时群众座谈、单位鉴定等相关考核材料);招录对象的相关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单位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