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总分的10%加分;对志愿服务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报考省直和各设区市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县乡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公告说,对所有加分对象,加分均计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加分原则为: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科目笔试成绩各加上加分总额的50%;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科目笔试成绩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