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省公务员考试计划录用2318人,其中省直1068人;市(地)635人;县(市、区)466人;乡(镇)149人。凡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特殊岗位经批准学历可适当放宽),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但2007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人员不允许报名。考生报考时,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008年全省招考公务员的报名工作将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直司法系统除外)的考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于8月25日-31日,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www.hljrstbb.gov.cn)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时间为8月26日-9月2日。考生在报名24小时后可通过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可按管理权限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申请复核。报名资格审查复核裁决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通知考生。考生网上报名确定无误后,可于8月25日-9月1日,用考生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在网上缴费,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
报考各市地(哈尔滨市除外)以下机关和省直司法系统的考生全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30日-9月3日。省直司法系统报名地点为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岗区学府路383号),其他市地报名工作将在本市进行,具体地点可登录黑龙江省人事编制网查阅。报考省直及其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网络报名未成功的考生以及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考生、哈尔滨市法检系统及周转编岗位的考生、报考省直各部门和市地各部门考生可于9月1日-3日,在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南分部)体育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50号)进行现场报名。
此次全省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机关和司法系统部分职位的考生加试《公安专业基础知识》和《监狱劳教专业知识》,报考检察系统部分专业职位的考生加试《检察专业知识》,报考法院系统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两个职位的考生加试《审判专业知识》。公共科目笔试以《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黑龙江省2008年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大纲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此次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复习用书,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省人事厅工作人员提醒,现场报名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有效证明原件,二寸同版免冠照片两张,2008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报名时需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除报名、考试费用。现场报名考生填涂的报考部门代码、职位代码、姓名区位代码等报名信息必须准确。姓名区位码将在报名现场和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统一公布,请考生在报名前查询。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9月28日-10月12日,网络和现场报名的考生均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黑龙江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全省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