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考试07年新规定 贫困毕业生报考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7-09-21 00:00

记者近日从省毕业生就业办获悉,人事部近日推出10项措施,其中明确要求各地要重点推荐、优先安置高校贫困毕业生。

据介绍,人事部要求今后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要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按照新政策,各地应建立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制度。凡离校后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向生源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求职登记手续。

新政策还要求,省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要逐步提高考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可执行提前转正定级、高定1至2档工资标准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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