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一是行政决策的公开制度 。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所谓决策事项公开,是指凡是需要行政机关作出选择或者决定的事务,都应当向社会公开。所谓决策依据公开,是指行政决策的规定,包括有关决策权限、决策程序等的规定都要公开;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决策的依据。所谓决策结果要公开,是指行政决策行为的最终选择和决定要公开。比如,政府立法决策的结果--行政法规、规章要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决定要公开。这些内容不仅要公开,而且公众有权查阅。
二是行政决策的专家论证制度 。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性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所谓涉及全国或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一般是指重大宏观政策的调整、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安排等。所谓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一般是指各种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方案的制定等。对其他决策事项,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三是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制度 。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布或者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所谓涉及面广的决策事项,是指决策事项涉及的人员较多、受影响的面比较宽。所谓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是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或者与人民群众已经享有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对这些决策事项,必须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
四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制度。所谓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决策过程中,要对决策权限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进行,决策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进行论证,防止违法决策。
五是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当行政决策作出后,决策活动并没有完结,还必须有一个反馈、评价和调整的过程。这就要求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行政决策的社会效果进行跟踪、搜集社会对行政决策的评价,并根据实施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同时,经济社会变动不居,形势变化了,决策依据的前提改变了,决策也需要适时作出调整。
六是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要建立健全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每个决策者在决策中的作用和权限以及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哪个环节发生决策失误,就在哪个环节追究责任。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损害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决策行为,要严肃决策者的党纪责任、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解决行政审批过滥、审批程序繁琐等问题,简化审批环节,遏制利用审批乱收费、滥用审批权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是逐步理顺 行政管理关系,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行政权力行使的界限,明确了政府内部的职责与事权。
三是促进管理理念更新,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批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综合执法体制和运行体制。
四是坚持依法实施改革,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对有效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关键是,使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借审批徇私舞弊、违纪违法的现象大为减少。
五是健全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对审批机关在行使审批权过程中违法违规、审批失误、或只审批不监督的,要追究行政审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效能责任或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惩。推进市场化运作的“阳光工程”。主动接受各方面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
(三)、推进干部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以职责为中心。建立《职位说明书》制度,确定具体岗位所需关键才能作为录用、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建立公开、公平、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三是改革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实行各级级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四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的制度。
(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编审程序,改进预算编审方法,将部门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部门预算,加强财政性资金收支统管,真正实行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预算。严格界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统一预算定额和支出标准,细化预算内容,加强对项目预算的审核论证,提高预算的科学性。
二是继续推进“收支两条线”改革。全面彻底地清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项目及其征收范围和标准,编制统一的收费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票据管理,对收费票据的领购、使用、核销进行严格审核,彻底取消各执收执罚部门开设的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实行预算外收入直达财政专户。进一步清理“小金库”,对查出的小金库一律没收,上缴同级财政,并进行责任追究。在执收执罚部门进一步推行“单位开票、银行代理、财政统管”的“票款分离”和“罚缴分离”办法,真正做到“取之合法,收缴分离,纳入预算,收支脱钩”。
三是加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力度。推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充分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功能和优势,强化其预算监控、会计监督、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使其与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项改革有机协调配合,发挥综合效应。县、乡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会计集中核算改革。
四是加强会计监管,严惩会计造假行为。执法检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会计人员上岗执业资格审查。深入开展以诚信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继续教育。进一步做好会计账薄监管工作,重点强化对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监管,规范会计基础管理,严惩会计造假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五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中心与财政部门脱钩,在管理职能和执行职能分离的基础上,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实完善政府采购目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目录和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将财政投资的公共工程材料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用品、大型会议、公务用车加油等项目纳入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对应纳入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快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采购依法规范健康发展。
(五)改革政府信息化管理体制,推进电子政务和数字化建设
整合现有资源,完善法律法规,优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运作流程,建立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使各级政府之间、各个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实现即时互通共享,不涉密信息要向社会公众公开。以综合信息平台为核心,加强各方面的应用建设。
(六)、创新行政效能综合评估制度
将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指标体系纳入考核评价内容。在行政审批监察基础上扩大监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探索建立目标管理和行政绩效综合评估体系,形成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责任闭合环路。
二、进一步深化经济领域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
(三)、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
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对自然垄断业务要进行有效监管。
(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国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五)、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一是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三是强化金融监管手段,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四是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处理好监管和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鼓励金融企业探索金融经营的有效方式。六是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三、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一)、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探索公办医疗机构的“管办分离”,开放医疗市场,增加医疗供给,改革公办医院财政供养办法和医护人员薪酬激励体制,提高公办医院服务质量,确保人民基本医疗,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机构,构建分工合理、适应不同需求的医疗网络。强化医疗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一是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国民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二是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三是巩固和完善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四是实施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五是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六是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七是强化教育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缓解“入学难,入学贵”的问题。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全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慈善捐助制度,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政府指导监督,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全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目前,全国城市普遍建立了这项制度,并且做到了“应保尽保”,要进一步解决的是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救灾减灾工作。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我国一般年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数千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以上,重灾之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更为严重。要把救灾减灾工作作为重大突发事件摆到社会应急建设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三是不断促进五保供养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国务院重新修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五保供养实现从集体保障为主转变到财政保障为主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是不断改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否能得到及时和人性化的救助,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也是体现社会管理能力的重要方面。
五是加强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在帮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同时,还要重视解决他们在就医看病、子女上学、住房、打官司等方面的困难。
(四)、深化行业协会改革
制定行业协会法人治理建设指导准则,规范行业协会发展;探索将原由政府直接提供的部分行业管理和服务事项,转为行业自律或委托行业协会代为提供,完善培育扶持行业协会健康发展的服务体系。
(五)、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开放文化市场,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投入文化事业。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继续推进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创新公益性文化活动运作机制,探索社会化运作的新模式。建立健全文化行政决策和文化服务评估机制。
(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二是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为各类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平等竞争条件。三是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的研究机构,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四是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坚持向企业化转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五是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六是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创新机制,实现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七是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促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协调发展。
(七)、改革人才管理体制
营造促进人才资源社会化、市场化开发使用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完善人才政策,理顺部门职能,整合人才市场,改革政府人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和绩效评估的机制。创新专家工作机制,建立人才公共服务机制,改革人事档案管理体制,推进人才资源开发使用的社会化、市场化。
(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二是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三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四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五是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六是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七是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九)、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
一是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二是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三是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都要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四是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六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七是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险制度建设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窄。二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问题越来越紧迫。三是社会保障资金平衡压力巨大。四是体制转轨遗留的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把城镇社会保障与农村社会保障结合起来,把发挥政府作用与市场机制作用结合起来,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系统部署。
一是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一,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保险基金统筹部分征缴,基金征缴是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的主渠道,要做到应收尽收。第二,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第三,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第一,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着力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加强基金管理。第二,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没有就业单位的居民,包括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建立这项制度,逐步解决他们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第三,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对生活困难的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救助。第四,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努力实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三是推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国务院已颁布了《失业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生育保险有劳动保障部门行政规章,这三项保险的配套政策也相继颁布实施,进一步改革的关键是如何扩大覆盖面。
四是加快建立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他们的社会保障权益不仅是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和谐和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
(十一)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1、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
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等五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成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
2、意义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大量的矛盾和问题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因此,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3、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的对策及措施,
第一、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也是在帮助我们改进工作。要树立抓好经济发展是政绩,做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也是政绩的理念,聚全社会之力,更多地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多地办好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更多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惟此,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和解决信访问题。
第二、坚决依法按政策办事。这是作好信访工作必须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国务院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成为信访工作的重要行政性法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是信访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要注意把握出台的时机、节奏和力度,注意瞻前顾后、照顾左邻右舍,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确保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注意相关政策之间的关联性。要注意汲取来自基层和群众的智慧,检验各项政策措施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大力推动既定政策措施的落实。
第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把做好信访工作同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倡导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坚持做到热情、依法、负责、奉献,更多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待群众来访,包案解决信访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好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本领,努力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思想、特别能作为的信访工作队伍,以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优良的作风和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