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全面整治市容环境。加强奥运比赛场馆、定点饭店周边及途经道路沿线的治理和建设。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整治,以政府为主导、城乡居民为主体,坚持制度创新,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完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完成“城中村”和城市边角地、老旧小区、航空走廊、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任务,拆除违法建设。落实重点大街、重点地区环境建设规划,实施楼房平改坡工程,清洗粉饰建筑物外立面,做好胡同街巷整治,加快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围绕治安、交通、市场、环卫、旅游等领域,建立完善奥运期间城市运行指挥体系和管理模式,继续整治“黑车”、小广告、违规养犬等突出问题。
第三,不断优化城市运行环境。认真做好23项测试赛工作,建立场馆外围保障工作机制。确定奥运赛时城市运行“体征指标”体系,搭建奥运城市运行指挥控制平台,实现奥运筹办工作的重心和体制、机制向奥运赛时转变。推动应急组织管理体系、预案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向基层延伸,大力普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应急知识,开展综合应急演练。加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监控,重点消除电网、地下管网、道路桥梁存在的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属地监管体制机制,严格实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规定,继续开展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按照“公交主导、体制改革、线路调整、管理加强”的思路,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措施,优化线网,扩大路权优先,加强静态交通管理,着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全力推进城市运行纲要的实施,确保117项城市运行项目的落实。
第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实施人文奥运行动计划,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形象。进一步抓好文明礼仪教育和市民讲外语活动,广泛开展奥运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商业、餐饮、旅游、公共交通等窗口行业奥运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加强公共场所秩序建设,着力培养广大市民守规章、守秩序的文明习惯。加快推进奥运立法工作,制定奥运期间城市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奥组委做好奥运会、残奥会志愿者的招募和培训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好影响首都形象的突出问题,营造文明、热情、友好、健康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