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官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 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报讯 (记者姚奕)北京地区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考试报名将于2007年11月19日至28日进行。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上午发布公告,决定组织实施北京市各级机关面向2008年应届毕业生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工作。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京生源2008年应届毕业生;(二)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2008年应届毕业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北京地区院校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采取全程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请于2007年11月19日至28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进行报名和缴费,2007年12月17日至2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核结合的方式,考生请于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1月10日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提交信息、上传照片,2008年1月29日至31日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缴费、领取准考证等工作。
北京地区院校应届毕业生考试时间为2007年12月23日,考生可于2008年1月24日起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京外地区院校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考试时间为2008年2月2日,考生可于2008年3月3日起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事局特别提示,不会指定本次考试的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新闻提示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71年11月至1989年11月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