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 兰州市25日面试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7-11-20 00:00

本报记者 李彦琴 为您报道 昨日,兰州市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兰州市各单位人员的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同时确定了进入面试的人员及面试时间:即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于11月25日在兰州市第二十七中学接受面试。
从昨日起,2007年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兰州市各单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开始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2007年11月21日前,如果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拨打监督电话8836917进行咨询。兰州市公务员录用面试时间定在2007年11月25日上午8时开始,面试地点在兰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以上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经过面试、体检等环节后,兰州市考录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查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兰州市考录办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使用假学历的,按严重违纪处理,并报省人事厅备案,3年内不许报考。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须按有关规定,接受人事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全省市(州)以上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要求,安排到基层锻炼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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