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日起,2007年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兰州市各单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开始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2007年11月21日前,如果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拨打监督电话8836917进行咨询。兰州市公务员录用面试时间定在2007年11月25日上午8时开始,面试地点在兰州市第二十七中学。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以上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经过面试、体检等环节后,兰州市考录办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查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兰州市考录办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核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按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使用假学历的,按严重违纪处理,并报省人事厅备案,3年内不许报考。被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须按有关规定,接受人事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全省市(州)以上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的实施意见》要求,安排到基层锻炼两年。 (本报记者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