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06年,黑龙江省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疏通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对毕业生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就业起到了促进作用。
实施意见包括,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其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并可对外语、计算机考试免考;志愿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即可分别直接申报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科技研发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及经费等方面,可得到重点扶持等。
据黑龙江省人事厅副厅长武志忠介绍,在上述措施的推动下,非公有制单位和基层逐渐成为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渠道。近两年,黑龙江省有1683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由于相关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较为到位,有力带动了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今后,黑龙江省人事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和兑现相关政策,包括涉及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录、到中小企业和非公单位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以及到农村基层就业等政策措施,继续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