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7-12-17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人事局)组织开展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任职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
  7、具备拟聘任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外省市报考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职位报名与资格审查
  1、职位查询
  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从2007年12月14日起可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查询。
  2、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1月7日。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考生根据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限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上传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考生可于报名后48小时内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报名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请于2008年1月16日至18日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招聘方法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聘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笔试
  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其中科委主任助理职位仅需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大纲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1月19日。笔试成绩可于2008年2月3日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
  2、面试
  根据考生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的总成绩(科委主任助理职位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该招聘职位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由浦东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凡报名信息不实的,浦东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3、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经招聘单位党组集体讨论后提出拟聘任人员名单。
  浦东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拟聘任人员到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公示
  经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任人员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5、签订聘任合同
  拟聘任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浦东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放《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聘任通知书》,并经拟聘任公务员与招聘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聘任合同。
  6、其他
  报考浦东新区科委主任助理职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还需提交“应聘陈述”,具体内容为:本人工作业绩和对所应聘职位的工作设想(2000字以内),于报名期限内发送至:luor@pudong.gov.cn;资格审查期间,根据需要,另行通知考生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四、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政策问答》、《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考务问答》。各招聘单位负责接受考生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浦东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政策咨询电话:021-28282217
  考务咨询电话:021-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24022726
  监督电话:021-2402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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