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专业科目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六类。公共科目考生必考,专业科目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考试科目”要求,可任选一门或多门报考。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1月13日,考试地点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二、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有何特殊要求?
答:拟报考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职位的,除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以外,在职位报名前(2008年2月27日)应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汉字速录水平测试》,并达到3级以上(含3级)水平。
《汉字速录水平测试》标准和办法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查询,报名咨询电话为:56334026、62580202、28196966。
三、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9:00-12月23日16:00,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报名时须牢记注册号。
四、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及拟报考职位的专业类别;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五、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六、如何进行缴费?
答:本次考试缴费一律通过网上进行,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07年12月17日9:00-12月24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经市财政局、物价局核准,录用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门45元。
七、如何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答:本市考生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后,凭本人报名序号,于2007年12月19日14:00-16:3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申请减免的考生可以免除报名费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一门专业科目考务费。
八、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在网上报名、缴清费用后,务必在2008年1月4日9:00-1月10日18:00,通过报名网站凭本人注册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的准考证须妥善保管,以备考试、面试用。
九、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报考,一经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网上报名须正确上传照片并按时缴清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七)报名信息缴费后不得更改。
(八)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
十、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应考人员违纪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四)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五)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5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务员。
(六)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十一、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二)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科目代码、准考证号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科目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科目均为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为主观题组成,用蓝色(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作答。
(四)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五)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二、哪里可以获取本次考试所需的参考书和资料?
答: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本次考试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三、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
十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根据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法院系统聘任制书记员、公安特警、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别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十五、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考试成绩于2008年2月下旬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公布,考试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十六、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电话:64378292
考务咨询电话: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52504520
监督电话:64333743、2402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