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08年选调生选拔工作通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8-01-13 00:00
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是中央确定的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战略举措,重点是培养基层党政领导骨干和更高层次的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河北省自1998年恢复选调生工作以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高校的高度重视,一大批优秀选调生经过实践锻炼,做出了成绩,增长了才干,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工作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08年继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拔数量
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430名,其中,石家庄市60名,承德市20名,张家口市50名,秦皇岛市50名,唐山市30名,廊坊市10名,保定市70名,沧州市40名,衡水市30名,邢台市20名,邯郸市50名。
二、选拔条件
(一)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负责人),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非中共党员或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调。
(三)本科生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下,研究生年龄放宽至28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1月)。
(四)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在校期间受过各种处分的毕业生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省内本科院校毕业生的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院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经院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负责汇总有关报名材料,于2008年2月15日至3月10日期间报送到省政府招待处东楼选调生报名处(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河北省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EXCEL表格,纸质版加盖公章,另附电子版)、学生电子版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至2厘米、高度2至3厘米)。
省外本科院校毕业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登录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下载《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经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推荐盖章后,于2008年2月15日至3月10日期间报送到省政府招待处东楼选调生报名处(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河北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党员和学生干部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电子版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至2厘米、高度2至3厘米)。
选调生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笔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招录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100分。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在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注明。
(三)面试和体检
选调生面试和体检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
根据笔试科目总成绩和各市接收计划,以市为单位划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入围人员自行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发布,考生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公布30天内,各市委组织部对报考本市选调生人选进行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委组织部通知。选调生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参加体检人数按本市接收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
(四)考察
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100分) 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成绩排序和体检情况,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选调生考察对象名单。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省委组织部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有关市委组织部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凡不签订就业协议的,即视为放弃选调;已签订就业协议、本人提出悔约的,必须经所报考市委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同 意,方可改签或改派。
(五)录用
2008年8月底前,各市委组织部完成选调生培训定岗工作,按要求填写《河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报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和任职定级。
特别提示
(1)河北人事人才网(www.hebrs.gov.cn)和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为河北省选调生工作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查询以及面试、录用等有关信息,请及时留意以上两个网站信息,以免贻误。
(2)选调生统一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组织的招录公务员考试,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编印和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或培训班。请不要听信任何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3)有关选调生工作政策问题,省内高校报名考生请咨询本院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工作部门;省外高校报名考生可咨询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311——87907928)。
(4)省外高校考生报名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127号省政府招待处东楼选调生报名处(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乘14路或6路公交车省三院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