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直考录公务员16日开始体检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8-01-14 00:00
根据《2008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省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已公示完毕。现将省直无异议的人员进行体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08年1月16日—1月19日。各单位时间安排如下:

  1月16日省地税部分单位(部门代码2900到2941)(147人);

  1月17日省地税部分单位(部门代码2942-2966)和省药监系统(134人);

  1月18日进行体检的单位有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统战部、省民盟、农工党省委、团省委、省科协、省委党史研究室、省红十字会、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经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外事办、省政府法制办、省新闻出版局、省国资委、省招商局、省档案局、省供销社、省农垦总局、省直机关局、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系统(136人);

  1月19日省工商系统和省质监系统(161人)。

  参加省司法系统和地市体检的考生请与省司法厅及地市组织部、人事局联系确定体检时间等有关事项。

  二、体检要求。

  (一)参加省里组织体检的考生(司法系统除外)请于体检当日上午8:30分前在省政府前门右侧集合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约285元体检费用。

  (三)按时参加,迟到者按弃权处理。

  (四)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听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家长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12小时。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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