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务员3类报名信息可修改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8-01-08 00:00
本报讯(记者 邵群 实习生 姚霜毓)昨前两天,2008年苏州市公务员招考迎来了双休高峰。人事部门提醒,报考信息在用人单位审核前可做修改,一旦审核通过将不可再更改。但报名期间经考生申请,有3类信息可作修改,其他信息不得更改。
  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审查后,报名期间经考生申请,可作修改的报名信息包括考试地点、姓名中的错别字(生僻字)、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有关负责人介绍,更改信息处理办法,第一,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同音、形似字等)应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证为准,只有身份证号一致时才能更改;第二,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数字,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各地可以更改;第三,考生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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