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学历、专业。社会人员凭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
3、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落户时间应在2005年11月18日网上注册报名截止日前,以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为准。
4、报考硕士研究生职位的不受户籍限制。
5、“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报名时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的,并于2006年8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证书者。
6、“社会其他人员”是在2006年2月28日前经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者。
7、已是国家公务员(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不列入报考范围。
8、相近、相关专业的划分。
(1)“文秘”包括: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社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共党史;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学。
(2)“法律”包括:法律类、法学类等。
(3)“计算机”包括:电子信息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对抗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技术、电子信息、电子商务、电子应用等。
(4)“行政管理”包括: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关系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公共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人事管理等;工商行政管理、工商管理。
(5)“经济管理”包括: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网络经济学、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运输经济、国际商务等。
(6)“财会”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