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政策问答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11-18 02:05

一、本次招录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1、市本级机关面向2006年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温州户籍的社会其他人员招考。在温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温州生源200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

2、市辖区(含鹿城、龙湾、瓯海)机关及乡镇(街道)面向2006年市辖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市辖区户籍的社会其他人员招考;

3、各县(市)机关及乡镇(街道)面向2006年本县(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本县(市)户籍的社会其他人员招考。文成、洞头县部分专业(职位)面向全市招考;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0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法医专业考生报考不受区域限制。

具体招考对象详见招考录用计划。

简单地说,户籍在温州市所辖三区的可以互报,也可以报考市本级机关,如鹿城户口可以报考龙湾、瓯海,也可以报考市本级;户籍在各县(市)的只能报考所在县(市)或市本级机关。其中,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和法医专业考生面向全国;文成、洞头县部分专业(职位)面向全市。

二、本次招考采用什么办法?

答:与去年一样,采用按专业进行资格考试的办法。相同的专业合并招考,在录用阶段,按录用计划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双向选择对象,由用人单位与考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录用人员。

三、如何区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

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报名时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学的,并于2006年8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证书者;“社会其他人员”是在2006年2月28日前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者。

四、2005年高校毕业生,现在户口还在学校或尚未落户,可以在生源地报考吗?

答:必须于2005年11月18日网上注册报名截止日前落户(以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为准),方可报名。

五、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

答: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不再需征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鉴于中小学工作有其特殊性,在一个学期内进行教师调整有较大困难,为保持中小学的教学秩序,要求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并将考试进展情况及时与所在学校沟通,在取得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后,在2006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学期中间不得离开教学岗位。

六、“不参加全省统考”或专业课目免考是指什么?

答:1、在公务员招考系统中,专业考试科目栏目中“不参加全省统考”是指只需参加两门公共科目考试,不考专业。-FAMILY: 仿宋_GB2312; mso-hansi-font-family: ˎ̥">    2、招考计划表中,专业科目免考同样是指只需参加两门公共科目考试,不考专业。

七、学历高于职位要求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可以的。学历高于职位要求的人员可以报考该职位,如职位要求“本科”,是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都可报考。

如果职位有学位要求的,那么考生应当具有相应学位或更高学位。

     八、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如何报考?

答: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温州市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须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委托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0571-88394819)代为办理。

九、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报考2006年浙江省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怎么办理?

答:1、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其他人员身份报考;

    2、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3、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其他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十、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能否报考?

答:不能。

十一、2004、2005年毕业于在温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但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可否报考?

    答:其中温州生源的毕业生和非温州生源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按社会其他人员身份报考。

十二、本次招考对学历有何具体要求?

答:1、本次报考人员的学历一般要求为大专以上;2、专业(职位)有具体要求的,须按照专业(职位)要求报考。

十三、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5年温州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在高校就读期受处分未满解除期限的或虽未规定处分解除期限,但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受警告未满半年,受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未满一年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四、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

十五、本省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公务员?

答: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十六、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我市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答: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经省人事厅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两种情况可以报考:

1、就读期间为现役军人的,在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2、当年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或招生办出具的证明。

十七、考察(考核)标准怎么掌握?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何特殊规定与要求?

答:考察(考核)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掌握,请考生于报名前仔细阅读。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性质和工作特点,对报考者的年龄、身高、视力等有特殊要求: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3、专业不限的两眼裸视力4.8以上,有专业要求的两眼裸视力4.5以上;4、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还须在资格复审后进行体能测评,测评总分必须达到180分以上;5、体检标准须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6、考察(考核)工作根据《招收人民警察考核实施办法》(浙人干〔1995〕82号)、《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浙人干〔1998〕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在报考时注意相关要求。

十八、此次招考的报名方式如何?

答: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再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必须在11月12日-11月18日的报名阶段进行注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十九、网络报名需注意什么事项?

答:1、填写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网上初审通过后,个人信息将无法更改,所以请报考人员务必慎重填写报名信息。如因报名信息不符合专业(职位)要求或填报虚假、有误而被取消考录资格或不准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2、身份证号码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的识别代码,一定要正确填写,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所登记的通讯工具在招考期间须保持不变和畅通(规定必须关机的时间除外)。

3、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事先要认真仔细阅读公告、招考信息,根据自身条件,对照专业(职位)要求选报,在报名阶段考生可以根据每天公布各专业(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改报考专业(职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专业(职位)为准。网上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专业(职位)。

、查询并再次报名。2005年11月22日--11月25日。已报名人员登录公务员招考专栏查询本人网上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可得到报名序号;未通过初审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5、报名确认。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报考者身份证、近期免冠同底1寸正照3张(报考公安机关的4张,照片要求2004年以后拍摄)和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写在照片背面)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确认手续,缴纳考试考务费用,领取准考证主证。逾期不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6、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通过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主证的报考人员,于2005年12月30日--2006年1月6日登录公务员招考专栏(gwy.zj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在该证上有相关的考务信息(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等);

7、报考人员凭报名所用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副证参加笔试,三证缺一不可,需妥善保管。

二十、网络报名到现场确认时,是否要求本人亲自到场?

答:网络报名到现场确认时,本人可以不到现场,可由他人代为办理,但公告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必须齐备,代办人须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十一、资格复审时需携带备查的材料有哪些?

答:笔试入围后,200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入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包括准考证主证和副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其他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落户时间应在2005年11月18日网上注册报名截止日前,以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为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报考人民警察的,同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个人网上填报内容不相符者,取消资格。

二十二、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科目?

答:笔试实行“2+X”方式:“2”是指公共科目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X”是指全省统考的文秘、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财会、财政税务等7个专业科目,不能纳入上述统考科目的,免考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上浙江人事编制网、温州人才网查询。

二十三、面试考什么?

答: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规程》届时在浙江人事编制网、温州人才网公布。

二十四、对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人事部《关于严肃中央国家机??2004〕11号)等规定,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考试录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一定年限或终身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处罚;有工作单位的,将向单位通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在校生的,将向所在院校通报。对参与作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十五、如何保留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资格?

答:在录用计划以外根据需要按10%的比例(硕士研究生不受此限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具体名额见招考录用计划表。同时对同分但未被录用的入围人员也予以保留公务员录用资格。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资格保留到下次温州市各级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

二十六、只取得硕士学位而没有研究生学历的,可否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职位)?

答:不可以。专业(职位)的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必须同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和研究生学历。只取得学位未取得学历或只取得学历未取得学位的,不可以报考。

二十七、硕士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在就读硕士研究生期间能否视为“工作经历”?

答:根据浙人薪[2000]105号文件精神,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其攻读该学位的规定学制时间可视为“工作经历”。

二十八、本次招考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2、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在11月12日-11月18日七天时间内报名,错过这时间将无法报考。11月22日--11月25日的再次报名只针对已报名、但初审未通过人员,请考生务必注意。

3、本次招考笔试入围人员名单、接受资格复审通知、面试通知均在网上发布,不另给个人发放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网上通知;

4、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的含主证和副证)是整个招考过程的重要证件,除笔试外,在体检、面试等环节均须提供,因此务请妥善保管;

5、报名序号作为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6、招考期间须保持所登记的通讯工具不变和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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