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招考政策问答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  www.91test.net  2005-11-18 03:01

2006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招考政策问答

1、本次招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
⑴2006年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浙江户籍的社会其他人员(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不能报考);
⑵2006年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
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06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市各级机关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报考,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2、中小学教师、委培生可否报考?

答:经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不再需征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但鉴于中小学工作有其特殊性,在一个学期内进行教师调整有较大困难,为保持中小学的教学秩序,要求中小学教师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并将考试进展情况及时与所在学校沟通,在取得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后,在2006年暑假期间办理录用手续,学期中间不得调离教学岗位。

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3、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可否报考?

答:现役军人、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具有参照或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身份的人员)不能报考。

4、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如何报考?

答: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浙江省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浙考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委托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电话:0571-88394819)代为办理。

5、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报考?

答:⑴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其他人员身份报考;⑵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⑶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其他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6、2004、2005年毕业于在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但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可否报考?

答:其中浙江生源的毕业生和外省生源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以按社会其他人员身份报考。
  
7、本次招考对学历有何具体要求?

答:⑴本次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⑵报考省级机关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⑶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专业(职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报考市以下机关的学历等条件,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用人机关招考专业(职位)要求研究确定。

职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须按照职位要求报考。

8、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证明有何规定?

答:报考人员的学历证明须为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的毕业学历。取得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和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

9、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答: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06年2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其他人员报考。

10、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公务员?

答: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11、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我省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答: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经商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两种情况可以报考:

⑴就读期间为现役军人的,在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

⑵当年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报考公务员时须提供录取通知书或招生办出具的证明。

12、报考我省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的人民警察有何特殊规定与要求?

答:根据公安、法院、检察院系统和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性质和工作特点,对报考者的年龄、身高、视力等有特殊要求:⑴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⑵年龄18至30周岁(1975年11月1日至198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⑶两眼裸视力4.8以上;部分有专门说明的职位,视力可放宽到两眼裸视力4.5以上;⑷报考公、检、法系统人民警察的,体能测评总分必须达到180分以上,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招考简章中予以公布;⑸体检标准须按照人事部、公安部公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和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

13、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省级机关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有三分之一以上招考计划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作及农村、城市社区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在军队团以下单位服役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14、网络报名到现场确认时,是否要求本人亲自到场?

答:报考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办,受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15、这次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科目?

答:笔试实行“2+X”方式:“2”是指公共科目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X”是指全省统考的文秘、法律、计算机、行政管理、经济管理、财会、财政税务等7个专业科目,不能纳入上述统考科目的专业一般不再组织考试。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均通过浙江人事编制网公务员报考专栏公布。

16、可否在异地报名确认和参加考试?

答:不能。因为本省地方招考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还不具备全省性异地考试的工作网络。若通过网络报考A市机关,须到A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并在A市参加考试。

今年,省级机关开始试点网上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报考省级机关的考生可以按公告规定办理网上确认,未能办理网上报名确认的,也可以到现场确认。

17、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否必须提供教育部制发的协议书?

答:鉴于部分省市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所在省市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情况,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外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仍须凭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

面试前,考生已经与其他单位签约的,也须提供已签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影响资格复审。

18、面试考什么?

答: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19、对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依据《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和人事部《关于严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考风考纪的补充通知》(人电明发〔2004〕11号)等规定,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考试录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一定年限或终身不得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处罚;有工作单位的,将向单位通报;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属于在校生的,将向所在院校通报。对参与作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被确认录用为公务员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答: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已参加工作或签约其他单位的人员,应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与劳动合同关系。

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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