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文件
浙考发〔2005〕52号
关于2006年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
(机关工作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为了切实做好2006年全省各级机关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考试的各项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调整《申论》考试时间
《申论》考试时间由2个小时调整为2.5个小时,调整后的考试时间为:2006年1月7日上午9:00—11:30。
二、试题形式及有关要求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题,专业科目的《文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其余专业科目均为客观题。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上直接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2、《申论》采用专用答题卡。要求考生用2B铅笔在卡上的准考证号码信息点填涂,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使用涂改液。
3、除专业科目的《财会》、《财政税务》考试可允许考生使用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外,其它所有科目的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4.各科目试卷袋内已配草稿纸,考生使用后统一收回。
5、每场考试结束铃响,监考人员应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卷。考生交卷后, 监考人员应在其准考证副证(省级机关网上确认的为准考证)的相应栏目上签名。本考场试卷全部收齐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场。
本补充通知印发后,浙考发〔2005〕45号文件内容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市在考务工作中加以落实,尽早做好相关准备,确保考试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