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宁波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的组建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察能力与监管水平,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宁波市安监局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招考指标
根据当前工作需要和机构编制情况,拟招4名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其中化工、法律、机电、矿业地质及安全工程专业各1名);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足专业指标数的5倍,将酌情递减指标数达到规定要求。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是: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二)具有化工、法律、机电、矿业地质及安全工程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两年以上;安全工程专业和在安监机构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工作1年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专业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可放宽至40周岁(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宁波大市户籍;身体健康。
三、招考办法
招考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日—2日(8:30—16:00);报名地点宁波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柳汀街557号)。
(二)报名要求
1、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持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
9月6日(8: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内容
笔试时间为9月9日下午2:00—4: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五)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和网址
9月12日在宁波考试网(网址www.nbks.net)和宁波市安全生产网(网址http://www.nbsafe.gov.cn)公布考试成绩。
(六)面试、体检、考核
笔试后,按化工、法律、机电、矿业地质不同专业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合格者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四、录用办法
考核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按招考指标(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87173549、87173561。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十二日